问:应该在何处申请加拿大签证?
答: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签证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和蒙古国的公民提供各类签证移民服务,同时也为合法进入中国,并且需要签证进入加拿大的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公民提供服务。
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提供各类型签证及移民申请。受理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及澳门。
加拿大驻沪总领事馆受理临时居民签证、工作许可以及永久居民返加申请。受理申请人范围: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和浙江省。
此外,上海办公室只接受当面递交的申请。如果申请人希望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需选择北京或香港办公室。
答:申请人可按照以下步骤填写:
1. 使用黑色钢笔填写清晰或使用打印机。
2. 如果填写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并注明申请人所回答的问题的序号。
3. 申请人必须回答全部问题。如果申请表中某项是空白,使馆将会退还申请,这将会延误申请人的申请受理。如果某项对你不适用,需填“N/A”。
4. 如果申请人的申请被接受,而申请人在申请表中提供的某些信息在前往加拿大前有所改变,申请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递交申请所在的签证处。即使申请人的签证已经被签发,申请人也必须做到这一点。
注意:在申请表中提供虚假或误导的信息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使馆将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信息进行核实。不诚实的陈述会导致申请人两年之内禁止入境加拿大。
答:如果申请人无法下载申请表,可选择由使馆邮寄(需3-4周时间),申请人需发传真至010-6532-1684,并提供下列信息:
1. 告知使馆申请表无法下载因而需要邮寄
2. 所需要的表格类别
3. 申请人的中文名字
4. 申请人的中文邮寄地址
答:申请人可使用以下两种方式:
A. 邮寄申请
当申请人邮寄申请时,需确保材料完整。如果缺少任何所需材料,申请将被退回至寄件人。申请人可以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数目准确的申请费和全部所需材料邮寄至:
加拿大使馆签证移民处 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9号 中国 北京 100600
注意:使馆无法为每位申请人提供邮件送达确认。如果申请人希望确认自己的申请是否被成功送达,务必使用挂号信并与邮局联系进行确认。
B. 亲自前来递交申请
自 2008 年 7 月 9 日起,申请人必须亲自递交临时居民访问签证申请和永久居民旅行签证申请,而且递交前需要预约。
星期一 — 星期四11:00 – 12:00:只对亲自递交申请的预约者开放(临时居民签证申请和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只有当预约者以及递交申请者都为申请人本人时,预约及申请递交才可以被接受。申请人进行预约时必须出示其护照。根据预约,申请费必须在使馆内通过中国银联缴纳。预约不可以转给他人。
星期一 — 星期四15:00 – 16:00:只允许亲自递交申请的申请人前来领取结果。只有前来领取结果的人士为申请人本人时,申请结果才能被返还。
注意:使馆移民处窗口不接收工作许可申请、学习许可申请、移民申请、申请进展查询、被授权的代理人递交申请或领取结果以及任何补充文件的递交。
问:如果在签证审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使用护照怎么办?
答: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借出护照。但借出护照会延缓自己的申请进展。申请人可以在周一至周四上午8:15至11:30亲自至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签证处递交书面借出护照申请,当天下午便可以拿到护照。申请人也可选择让使馆邮寄出护照。只要将书面申请传真至(86-10) 6532-1684,确保写明申请人的要求,以及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档案号、本人签名和中文邮寄地址及返还护照日期,申请人便可在4周内收到护照。
答:如果申请人亲自前来递交申请,则可以选择在使馆填写EMS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以便使馆将护照寄还,也可选择再次亲自前来领取。
如果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使馆通常会使用EMS特快专递将护照寄还。如果申请人希望利用EMS特快专递条码号查询邮寄进展,使馆建议申请人在递交申请的同时附上一张填写好邮寄地址的EMS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并记录下该详情单的条码号以便随时查询。EMS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可以在邮局购买,售价一元。护照返还的邮费已在申请费中收取,无需再付。
如果申请人不在递交申请的同时附上填写好邮寄地址的EMS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使馆会直接为申请人提供,但是无法告知其该详情单的条码号。
如果申请人的邮寄地址在中国境外,使馆通常会使用普通的挂号信进行邮寄。使馆对于申请人护照遗失或被偷窃不承担责任。
答:如果申请人丢失了下列证件之一:含有效签证的护照,永久居民卡(枫叶卡),学习许可,工作许可,或加拿大公民身份与移民部签发的其它证件,可以发 电子邮件至北京大使馆,并提供下列信息:
- 护照号码
- 出生日期
- 所丢失证件的号码(比如:永久居民卡号码,学习许可号码)
- 申请时的档案号码(由一个英文字母和九位数字组成)
- 何处受理的申请(比如:香港,北京)
- 丢失证件的详细列表
- 解释证件丢失的详情;如果证件被盗,需提供警方证明的复印件
- 提供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
问:申请人能否在边境或机场获得签证?
答:不可以。申请人必须于登机前在加拿大使馆或领馆获得签证。
答:文件需要由申请人本人或其他人代为翻译。不一定需要专业机构进行翻译。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翻译件都须附有其原件或公证件。不可以只递交翻译件。
问:是否可以让他人代替申请人递交申请或领取申请结果?
答:自2008年6月3日起,加拿大使馆只接收亲自前来递交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和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使馆不向被授权的代理人提供递交申请和领取结果的服务。被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使用签证申请中心(VAC)。
在签证申请中心,被授权的代理人可以代替其他人递交申请和领取申请结果。如果申请人委托第三方人士代办递交申请或者领取申请结果的业务,务必仔细阅读下列说明。对于没有合格授权的代理人,签证申请中心不会提供任何信息。
第三方人士只有在出示下列全部三项所需材料后才可以代替申请人递交申请和领取申请结果、递交补充材料、撤签、或查询申请进展状况:
–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 填写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即IMM5476E表(注意:此IMM5476表是必须的,不可用其它材料替代);关于表格的下载,请 点击这里。
问:如果申请人的申请被拒签了,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再重新申请吗?
答:不需要。申请人可以在任何时间重新递交申请,但需要提供一些新的或额外的信息和材料。
答:申请人需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最好提前购买旅行者意外医疗保险。
问:申请人进入加拿大后是否可以申请新的临时居民访问签证?
答:不可以。申请加拿大临时居民访问签证必须在加拿大境外进行。申请人可以申请变更身份或延长在加拿大的停留期。
问:申请人的朋友是否能向被拒签的朋友、亲戚或商业伙伴提供帮助?申请人的朋友可以知道申请人被拒签的理由么?
答:联邦部门必须遵守加拿大隐私法,不对申请人和特定授权人以外的任何人透露申请信息。若希望获得有关申请的信息,需首先向相关部门提供具体的书面授权书。即使有书面授权,也不能在电话中透露关于申请的私人信息。
申请人在使用申请进展网上查询系统前必须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1、如果申请人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申请且还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号码,需耐心等待。使馆会给申请人邮寄出确认函并告知其档案号码。出于对申请人的隐私保密,使馆不会在网上提供档案号码。
2、申请人不要将自己的证件号码透露给别人。
3、查询申请进展状况需要“档案号码”和“主申请人的出生日期”。配偶或子女的出生日期不被认可。
4、如果申请进展查询结果显示“北京使馆签证处已寄发邮件”,申请人需耐心等待。从北京使馆签证处寄出的中国国内的邮件可能需要2-3周时间,寄至海外的邮件可能需要3-6周时间。
如果申请人不知道自己的“申请档案号码”或者是申请人所掌握的信息无法进行查询,请联系使馆;有关联系方式,请 点击这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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