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国居民应该在其长期居住地所属领区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签证,即使申请人的常住地与其户口所在地不同。例如,如果申请人长期居住在北京领事辖区,那么就应该在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申请签证。北京领事区包括:北京、天津、甘肃、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内蒙古、江西、宁夏、山东、陕西、山西、青海和新疆。
如果居住在以上省市之外的地区,可到以下相应的美国驻华总领馆申请签证:
答:由于有大量申请人申请赴美签证,申请人预约签证面谈后可能需要等待几周时间才能前往相应的使领馆面谈。申请人可 点击这里查询签证预约平均等候时间。另外,面谈后的处理程序可能会使签证的签发推迟一段时间。
如果申请人的申请需要做额外的行政审理时,所需时间会因个案的情况而不同,通常需要一到三个月。因此,签证处建议所有申请人根据行程安排尽早预约面谈时间。 预约热线:4008-872-333。
答: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等到正常电话预约的时间前来面谈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加急面谈。申请加急的具体流程,请 点击这里查看。
问:如果申请人是一名在中国居住的外籍人士,那么可以不回国而选择在中国申请赴美非移民签证吗?
答:如果申请人是拥有中国合法居留权且在华居住满1年以上的外籍人士,必须证明在中国有不想放弃的住所方可选择在中国申请赴美非移民签证。此类申请人申请赴美非移民签证的程序与中国公民相同。如果申请人是美国免签国家的公民,请 点击这里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申请签证才能进入美国。
问:有关签证信息服务中心通话密码的问题向何处咨询?
答:申请人可致电签证信息服务中心的客服热线(021)5062-3880(上海本地电话)。该热线的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8点至下午5点(中国节假日除外),目前客服热线只能提供普通话服务。由此产生的长途电话费用将由致电者完全负担。
问:通话密码从未使用,应如何退款?
问:申请人曾经被拒签过,但其妻子没有拒签记录,那么两人可以预约在同一天一起申请签证吗?
答:通常情况下,被拒签过的申请人得到的签证面谈时间比没有拒签记录的申请人要晚。因此,两个人可以预约在相对较晚的日期一起到使馆面谈。
问:什么是“签证有效期”?签证上的“Entries”字样代表什么意思? 位于“Entries”下面的“M”字样又代表什么意思?
答:“签证有效期”通常表示从签证签发之日到签证过期之日的这段时间内该签证有效并可以被用于相同目的的旅行。签证上的 “entries”代表入境次数;“M”代表可多次入境,那么签证所有人可在签证失效日期前持该签证多次赴美旅行,但每次旅行的目的必须相同。签证的入境次数可以为任何数字,最少为一次。
问:为什么美国签证法这么严格?
答:美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象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
答:签证官是按照《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规定审批签证的。
申请人必须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条(b)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应该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束缚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签证官必须在短时间内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得到一个短期签证的条件,多数情况是在一个简要的面谈和阅读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之后给出判定。
问:若申请人对自己的签证审理方式有所不满,该怎么办?
答:使馆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接待每一位希望与领事官员直接讨论签证个案的人员。因此使馆无法就个别案例安排会谈。但所有申请人都有权得到礼貌、高效、平等的待遇。若申请人感觉在申请签证时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给北京签证处发传真(86-10)8531-3333说明事情经过。若经调查属实,使馆将加以改正。
问:基于 214(b) 条款的拒签是永久性拒签吗?
答:不是。如果申请人已备有第一次申请时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或自上一次被拒签后整体情况已有显著改变,申请人就可以再次申请签证,使馆会进行恰当的审理。
问:被拒签的申请人需要等多久才能再次申请签证?
答:申请人被拒签后,再次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能够提交一些证明自己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条件的补充文件或证明,申请人就可以重新申请。
问:什么是牢固的“约束力”?
答: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申请人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申请人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住宅或公寓、汽车、亲近的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内。签证官采用分别处理的方法来研究申请人的职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关系。由于年轻的申请人无法建立这些关系,签证官就要审查其赴美的确切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所有签证申请都依据法律,被单独处理。
问:申请人应该带什么材料证明其在中国有很强的约束力?
答:文件可分为三类:家庭文件、个人经济文件和商业文件。
家庭文件包括:申请人的户口本、结婚证书、孩子的出生证明、学位证明或职业执照等。
个人经济文件包括: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汽车执照等。
商业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信用证、提单发票以及其他可以证实申请人有正常和稳定收入的文件等。
问:申请人是否可以提前给使馆寄信或发传真,以便让签证官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及申请人与中国的牢固联系?
答:申请人提前给事关写信是没有用的。申请人应该在面谈时带上相关信件以及其它材料。只有在面谈的时候才是审核申请人材料最恰当的场合。
问:如果申请人按照使馆的要求携带了所有支持性材料,那是否意味着一定可以得到签证?
问:被拒签后,如果申请人联系使馆一位高级官员或一位美国朋友联系签证官,对申请人是否有帮助?
答:没有帮助。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是由美国法律授予驻海外签证官的。对签证案的最后决定权掌握在签证官手里。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应通过新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与中国的关系,改变签证官的决定。
问:申请人的美国朋友能直接向领事咨询申请人的申请吗?
答:为了给美国公民提供一个与领事直接对话的机会,沈阳签证处将安排一位领事在每星期四下午4:00-5:00出面接待。咨询的原则是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只有美国公民才有这个机会来领事馆面谈。其他国家的公民,包括美国永久居民不拥有此项待遇。
问:据说,申请签证时说去商务考察比说去旅游或探亲要好,这是真的吗?
答:不是。申请人应照实说明签证类型,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且在中国的约束力可以推翻“移民倾向”的假定,那么就可以得到旅游或探亲签证。但是,如果申请人在赴美意图上有意误导签证官,那么签证官就很难相信申请人提供的其它情况。
问:如果申请人向使馆隐瞒实情(如:隐瞒自己正在申请移民、隐瞒曾被拒签过等),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答:造假的后果非常严重。申请人提供错误信息、隐瞒有关事实,或做不属实的陈述,都有可能永远被拒绝进入美国。所有批准过的签证申请还会与电脑记录核对,以确定申请表上的某些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申请人有亲戚在美国或曾申请移民是常见的,这类情况不会妨碍申请人获得签证。但故意隐瞒事实的人将被拒签。
问:申请人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答:由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
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使馆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那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申请人并发给了I-20表,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问:必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才能得到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得到签证?
答: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了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特殊的考试。不过,如果参加了此类考试,对证明申请人重视留学计划有帮助。
问:F-1/J-1/M-1签证申请人需要怎样做才能加快其申请进程?
答:按照美国国务院的法律规定,申请留学以及在某些科研领域从事研究工作的申请人需要华盛顿的审批意见。这至少需要四周时间。一旦审批完成,领事馆签证处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给签证处打电话询问自己的个案进程或留下最容易联系到自己的电话。不管怎样,在华盛顿审批之前,使馆是不可能处理申请人的个案结果的。
问:若申请人对申请美国签证还有其它疑问该怎么办?
答:如有其它疑问,可 点击这里浏览美国国务院网页,或与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从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或上海本地电话(021)3881-4611。从国外致电者可拨打号码(86-21)3881-4611。由此产生的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费将由致电者完全负担。
问:签证面谈时,为什么签证官只问了一两个问题,而几乎没看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就直接拒签了呢?
答: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就可以迅速审看签证表格和其它辅助材料以减少提问。签证官所需信息绝大部分已在签证申请表上,通常无需多问问题。
问:金融危机会不会对留学的签证有一些调整,具体有哪些方面的变化呢?
答:去美国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每年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去年有5万多个去美国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比前年的数量增加了43%,也就是说每年都在增加。到目前为止,金融危机没有影响到留学生的签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