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类型 ]
加拿大的签证分类主要有两大类:永久居民签证和临时居民签证。
临时居民签证包括:
因私访问(探亲访友)、旅游、商务访问、学习许可、留学生返回加拿大(持有效的学习许可)、学生短期学习(课程不超过六个月,包括夏令营)、工作许可、返加工作者(持有效的工作许可)以及过境加拿大等。
[ 签证所需材料 ]
临时居民签证:
1. 两份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并签名、注明日期;每份表格上都必须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2. 一份用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法文填写的“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并签名、注明日期;每份表格上都必须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3. 四张在近六个月以内拍摄的护照像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在每张照片的背面用汉语拼音清晰地注明该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依照“日/月/年”的顺序)。关于签证申请照片规格要求,请 点击这里;
4. 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原件,其中必须至少有一页空白页,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申请人计划从加拿大离境日期后的一个月;
5. 两张写好自己通讯地址的可粘贴标签,将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用中文填写在上面;
6. 准确数额的申请费(持外交或公务护照的申请人无需交费,但持因公普通护照或私人护照的申请人需要交费)
7. 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表),如果有其他人代替申请人进行申请;
8. 学生父母的雇主用带有公司信头的信笺出具的受雇信原件,注明职务、工资和起始工作日期;
9. 表明目前存款状况的银行存款证明;
10. 高中毕业证及成绩单的公证件(都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11. 1份大学或学院文凭、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公证件,以及申请人所读专业的相关成绩单;如果申请人还没有毕业,则需要证明申请人何时毕业,以及什么时间可以拿到文凭、学位或者证书;
12. 入学通知书;
13. 1份英文或者法文的学习计划,来说明申请人去加拿大学习的目的以及完成学业后的归国计划;
14. 1份无犯罪证明的公证件;
15. 18周岁以下的儿童需要提供父母允许孩子出国的同意书;
申请人需提供申请表中要求的全部材料,关于申请表格的下载请 点击这里。
留学生(持有效的学习许可)返回加拿大所需的材料:
1. 至少有一页空白页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原件,此证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申请人计划从加拿大离境后的一个月;
2. 四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相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并用清晰的印刷体拼音在每张照片后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3. 正确的申请受理费用;
4. 两份用中文写有申请人姓名,地址及邮编的粘性贴纸;
5. 两份申请人签名(原始签名)、注明日期并在第十栏写明申请人雇主电话及传真号的“临时居住签证表”(英文/法文);
6. 一份申请人签字(原始签名)并注明日期的家属表及教育和就业细节表格(中文及英文/法文);
7. 加拿大学习许可的复印件;
8. 一份填写完整的代理表人信息表(如适用);
9. 一份包含所有以往加拿大就读信息的清单及相应的正式成绩单及注册证明;
10. 证明申请人注册下一学期证明信原件;
学习许可:
1. 至少有一页空白页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原件,此证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申请人计划从加拿大离境后的一个月;
2. 四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相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并用清晰的印刷体拼音在每张照片后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3. 正确的申请受理费;
4. 两份用中文写有申请人姓名、地址及邮编的粘性贴纸;
5. 两份申请人签名(原始签名)并注明日期的学习许可申请表格(英文/法文);关于表格的下载请 点击这里;
6. 一份申请人签字(原始签名)并注明日期的家属表及教育和就业细节表(中文及英文/法文);
7. 一份由申请人父母双方分别签字(原始签名)并注明日期的家属表及教育和就业细节表格(中文及英文/法文);
8. 一份问卷;
9. 一份加拿大学校招生登记办公室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需附校方提供的有关申请人需要缴纳的确切学费数额及预期的学业起末日期的信息),该通知书签发日期距签证申请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10. 一份申请人的学习计划(英文、法文),解释在加拿大的学习目的和完成被录取的学校课程后的计划;
11. 若申请人属于以下任一种情况需递交一份监护人声明: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并计划在阿尔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魁北克省及萨斯喀彻温省学习;或未满十九周岁并计划在卑诗省、纽宾士域省、纽芬兰省、新斯科舍省、西北行政区、努勒维特地区及育空省学习;
12. 一份填写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如适用);
13. 魁北克移民与族裔社团部(MICCQ)所签发的魁北克省接收证明(CAQ)(如适用);
14. 一份申请人高中毕业证书及成绩单(附有校方公章)公证书;
15. 已经完成或正在就读的大学或学院的学历、学位及所获证书及申请人目前就读课程成绩单的公证;若申请人未毕业,请注明毕业日期及申请人是否将获学位、学历、证明;
16. 累积资金证明包括:
• 存款证明原件(在最近二个月内,显示现有可用资金),以及
• 存款单和/或银行存折原件,以及
• 以上资金来源的解释信
17. 若申请人受雇,需一份工作证明原件(详细要求:申请人现雇主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包含雇主的全名、地址及电话;申请人受雇时长、职务、过去两年的工资、所有奖金和额外收入);
18. 若申请人无业:父母双方现雇主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包含雇主的全名、地址及电话;父母分别受雇时长、职务、过去两年的工资、所有奖金和额外收入。如果申请人被父母以外的人资助,请提供要求同上的此人相关信息;
19. 若申请人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拥有某个企业或其部分资产,需递交:
• 一份商业登记公证书
• 公司近期税单及近期企业审计报告
20. 若申请人接受加拿大学校或其它组织的资金,需提供:一份包含申请人计划学习期间每年接受资助的详细的信件原件;
21. 若申请人已预付给加拿大学校任何费用,需提供:一份学校出具的正式收据或信函的复印件;
22. 一份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书;
使馆签证处只接受英文或法文的文件。所有中文的文件必须附有英文或法文的翻译件。
第三方人士只有在能提供以下全部三项文件时才可以替申请人领取签证,信函,撤签或查询申请进展状况,查询时需提供: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代替申请人前来使馆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 申请人签字并填写完整的IMM5476E表;关于表格的下载,请 点击这里。
[ 签证申请程序 ]
留学签证(学习许可):
1. 申请人需确定自己是否需要申请学习许可
• 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加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课程,则不需要学习许可;但仍需要申请临时居民访问签证。
• 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加超过6个月的短期课程,则需要学习许可。
• 申请人目前只是去参加短期课程,但有计划在加拿大停留超过6个月,那也应该考虑申请学习许可。
2. 准备申请材料、支付相关费用
3. 选择一个递交申请的地点
• 上海办公室只接受当面递交的申请且不受理学习许可的申请。如果申请人希望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或申请学习许可,可选择北京或香港办公室。
• 北京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接收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地区,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和蒙古国的学习许可申请。
• 居住在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在加拿大驻香港总领馆递交学习许可申请。
• 申请人也可将申请递交至各地的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但签证的批准和拒绝均由加拿大大使馆单独决定。
4. 申请人填写完申请表(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清晰),在开学前3-4个月交(寄)至使馆,并附上要递交的申请材料
• 使馆可能会额外要求申请人递交体检报告和身份信息报告。
5. 申请人面谈
6. 体检
7. 获得学生签证
注意: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按使馆要求为需要面试的申请人预约面试时间。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申请中心或者拨打中心热线电话进行预约。具体信息如下:
北京/重庆
电话:010-51909817 51909834
上海
电话: 021-63901830
广州
电话:020-38898475
[ 加拿大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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