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部为了规范留学市场,避免留学生为了其他目的,比如非法打工,而不是为了学习的目的申请学生签证,特意在学生签证条件里设置了8202这个条款。在《Migration Regulation 1994》Schedule 8 关于签证的条件中,对于8202的解释可以归纳为:
如果签证持有人,不是政府资助学生,则必须满足以下2个方面:
1. 必须参与课程80%以上(即出勤率不能低于80%);
2. 所取得的成绩必须令学校(education provider)满意。
以上2个方面,只要有一个没有满足,根据法律,学校必须立即报告给移民局,并同时向移民局和学生出具一封“Notice under Section 20 of the 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 2000”。在信中申请人会被告知违反了签证condition 8202(3)(a)出勤率或者8202(3)(b)成绩。要求申请人在信发出的28天内去移民局compliance office解释。
为避免被取消学生签证,即将踏上求学征途的留学生要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尽量不要在学习期间请假回国探亲。想回国探亲,要向学校请假,说清楚请假的原因和期限;一定要有学校的书面同意;一定要到期就归。
第二,学习期间遇到身体不舒服,即使是像头疼、肚子疼这样的小毛病,也要到医生那里去看病开假条。只要说清楚需要休息,一般西医都会开具假条,将假条交给学校后,自己也要留个复印件。
第三,一旦收到“第20条通知”后必须马上引起充分重视。什么是缺课的正当理由?什么不是正当理由?法律上都有详细的规定。什么样的证据有用,什么样的证据无用也有讲究。比如病假条,注册的西医出具的才有用,中医出具的病假条则常常没用。
第四,学生变更住址须及时告知学校。如果没有将变更的住址通知学校,没有及时收到“第20条通知”,则签证取消后,“没有收到”是不能作为推翻签证取消决定的理由的。
第五,随时从学校了解自己的出勤率。“第20条通知”由移民部起草好样本,放在学校需密码才能进入的网站内。一旦通知发出,在学生收到通知的同时,移民部也收到电子复印件。即使是因学校记错或算错了出勤率,移民部还是要照章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