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德国留学签证实用指南
发布时间:2009-09-07       
[ 签证类型 ]
德国签证分为:短期签证(申根签证)和中长期签证(德国签证)。
短期签证(申根签证):包括过境签证和短期入境签证。颁发给只为过境、旅游、探亲访友、商务而在德国短期停留的申请人(获取该签证后可以入境其他十六个欧盟国家)。
中长期签证(德国签证):颁发给工作、实习、学习、进修、家庭团聚和结婚等不同种类的申请人。
[ 签证受理时间和地点 ]
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08:30-11:30(其他时间均不受理签证申请)或者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齐全(除审核证书外)也可以在面谈当天递交签证申请。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座0311室,德国使馆审核部。
 
[ 审核、签证费用 ]
 审核相关费用(人民币)
审核项目
费用
其他项目
费用
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含首次签证费)
2500元
再次面谈
1000元
交流合作团组申请人
1000元
重新面谈
1000元
纯艺术类申请人
500元
补审证书
500元
已经在德国的申请人
1000元
加作证书
50元
赴德国攻读博士申请人
1000元
 
 
奖学金获得者
1000元
 
 
比利时弗兰德斯(荷兰语区)申请人
2500元
 
 
比利时瓦隆(法语区)申请人
2500元
 
 
备注:
再次面谈是指第一次或者第二次面谈没有通过的申请人。
重新面谈是指已经通过了审核,后来由于补审学位证书或入学资格变化而又重新申请面谈的申请人。
申请人需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向以下账户汇款交纳费用(收款人名称和账号必须一字不差),并注意保存好汇款单收据。汇款收据的复印件(或原件)连同其它审核材料需邮寄至北京审核部或递交到审核部前台。
收款人名称:
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账号:
803 715 147 508 092 001
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北京亮马河大厦支行
审核材料到达审核部的1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人可以提出撤销审核申请,审核部将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办理退款退还全部费用。申请人需提供原汇款收据复印件,并注明接收退款人的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如果递交材料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部将不再退还包含签证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签证费用:
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的审核费中已经包括一次签证费,不需要另外支付。不属于第一次通过审核部递交的签证申请,需支付签证费60 欧元,按照浮动汇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支付。
 
 [ 审核所需材料 ]
1. 汇款单复印件(需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汇款人的中文姓名和拼音,汇款时间、金额和汇出城市)
2. 审核申请表(填写完整后,贴上近期2寸证件照。此表可在前台领取或从审核部网站下载)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护照,也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4. 小学毕业证书/证明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5. 初中毕业证书/证明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6. 高中毕业证书/证明的翻译公证件
7. 高考成绩证明(或大学录取花名册)的翻译公证件
8. 在读生提供:大学在读证明的翻译公证件;毕业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翻译公证件
9. 大学成绩单的翻译公证件1份,复印件1份
10. 如果申请人有更高一级的学历(比如硕士、博士),也需提供此类材料的翻译公证件
11. 德语和/或英语语言证明复印件,或申请人自学德/英语的学时数说明
<注释>
翻译公证件是指附带德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原件。具体办理方法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小学和初中部分的学历,不需要提供翻译公证件,仅提供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即可。九年制义务教育证书可以代替小学加初中的毕业证书。
高考成绩证明是指带有高考成绩分数的证明或证书,或者大学出具的含有被录取成绩的录取花名册。不是指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 在读生开具大学在读证明时须注明所读大学的院系名称、所学专业、学制、实际在校学习的起止时间、已读完的学期数、通过何种形式被大学录取等信息,并由教务处/档案室/学籍管理办公室等校级部门盖章,仅有系级盖章无效。通常大学都有固定的证明格式。
• 本科毕业未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高校出具的未获得学位的说明的原件。
大学成绩单需要包括大学期间所学全部课程的成绩,可以区分学期,并由教务处/档案室/学籍管理办公室等校级部门盖章,只有系级盖章无效。此外,还须提供1套该成绩单中文件和翻译件的副本。
英语语言证明是指比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托福、雅思等语言考试成绩证明,德语语言证明是指语言学校的德语学时证明、德福、DSH考试成绩等语言证明。此证明用于说明申请人参加面试时已经具备的语言水平。德语专业的学生如果没有参加相关的德语考试,可以不用提供德语证明。
• 特殊情况下,审核部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 审核申请步骤
 获得审核证书是德国高校录取中国学生的前提条件之一。拥有证书即表明该留学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并且在中国大学取得了足够的学习成绩用以申请德国大学。
审核部首先审核申请人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若材料真实,审核部会邀请申请人参加约20分钟的面谈,考官会针对申请人大学所学专业提出一些相关问题。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用英语或德语进行面谈,绝大部分面谈都是在北京进行。此外,审核部每年还会在上海、广州和成都组织临时审核面谈。
具体面试时间请留意这里的信息,并需要提前预约。
一般国内申请人的申请步骤:
1.  申请人在准备好材料后,通过银行将审核费2500元人民币汇至审核部账号。
2.  申请人将材料邮寄或者递交到审核部(请注意,审核部前台开放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
3.  审核部对入学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人需要等候大约4-8周的时间。
4.  审核部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具体的面谈时间和地点。如无法参加,请直接向工作人员说明理由,时间一经确定后不得更改。
5.  申请人凭本人护照或身份证参加审核面谈。面谈分为书面部分和口头部分(每部分用时约25分钟)。申请人可以选择用英语或/和德语进行面谈。
6.  面谈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审核部会把面谈结果按申请人参加面谈时所留地址用挂号信寄给申请人。
7.  获得证书后,申请人可以向德国高校申请学习位置,并在签证材料齐全后向审核部递交签证申请。
 
[ 留学签证所需材料 ]
 1.  申请人本人的护照原件和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2张(申请时护照的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护照的最后一页须由申请人本人用中文和英文亲笔签名)
2.  4张相同的护照照片(照片为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三张贴在签证申请表上,一张背后用拼音注明申请人的姓名)
3.  3份RK 1200签证申请表(申请表需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本人用中文和英文亲笔签名,该表可在使领馆处领取或在这里的审核部网站上下载)
4.  入学证明(需提供1份原件及2份复印件)如:
•  德国高校录取通知书(Zulassungsbescheid)以及录取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授课语言知识的证明。签证申请必须至少在德国高校注册时间前6周递交。
•  或者参加德国某语言学校的语言速成班的邀请函和已全额交纳学费的收据(语言速成班每周不少于20课时,授课时间至少为6个月,如果为期3个月则还要提供语言速成班后直接被大学录取的相关证明,此证明可通过与相关高校联系获得)。
5.  2份审核部的审核证书复印件(一般中国境内的申请人须提供,证书的正反面都需复印)
6.  2份德文或英文简历(需注明留学的理由,并且在时间上不要间断)
7.  旅行医疗保险证明(Reisekrankenversicherung)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该保险证明要求自入境起在德国逗留期间为期三个月,保额为3万欧元。开始时间可以按签证申请表的第23项,申请入境的开始时间起算,并且该保险已经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8.  留学期间的资金费用证明(需提供1份原件及2份复印件)如:
•  在德国境内的一家银行账户上存有一年至少7020欧元的存款证明(附加限制性条款:每月取款不得超过585欧元)
•  或者符合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68条要求的经济担保书。
•  或者在德国境内的一家银行存有为期一年的不低于7020欧元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
•  或者注明金额的奖学金证明。
9.  1份申请人申请签证的补充声明(需由本人用中文和英文签名,可在使领馆处领取或者这里的审核部网站上下载)
 
[ 签证申请程序 ]
 已经获得审核部审核证书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留学签证申请程序申请留学签证。
1. 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部前台当面递交,但不能将签证材料直接邮寄给审核部。
2. 审核部在接到签证申请材料后,会将其转交至相关辖区的德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继续办理签证。通常签证处需要6周时间处理申请,签证办理进程和签证结果,审核部均无法查询。
3. 个别情况下,签证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以及到签证处面谈。需补交的材料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递交以确保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能及时得到处理。
4. 在审核部面谈当天递交签证的,如果该申请人顺利通过审核部面谈,其签证材料将转到签证处办理签证;如果没有通过面谈,则将签证申请材料退还给申请人。
5. 此外,持德国高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签证申请需直接交到使领馆签证处面交,不需要通过留德审核部的审核程序,也不需要提供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证书。 除一般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  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  中国大学的毕业证书或者(如大学尚未毕业)高考成绩单和大学在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6. 纯艺术类申请人(不含设计类和艺术教育类)的签证申请,需申请人本人携带以下申请材料亲自到德国驻华使、领馆进行面签。审核部不受理此类申请人的签证申请。
• 3份认真填写的签证申请表(RK 1200)
• 4张护照照片
• 本人签字的有效护照
• 德国大学入学通知书或者入学考试的邀请函(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居留期间的资金证明(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1份德文或英文简历(需注明留学的理由,并且在时间上不要间断)
• 审核证明的复印件2份或者由审核部出具的不审核证明的复印件2份
 
[ 德国驻华签证主管机构及审核部的联系方式 ]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辖区: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靠近地铁二号线石门一路站)
邮编:200041
电话:021 - 62171520 传真: 021 - 62180004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辖区: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层
邮编:510098
电话:020 - 83306533 传真: 020 - 83317033
 
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辖区:四川省、重庆市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25层
电话:028 - 85280800 传真:028 - 85268308
 
德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
辖区: 除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所有地区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  
邮编: 100600
电话: 010 - 85329100(咨询)  010 - 65321925(预约使馆签证处面签时间)
传真: 010 - 65323557
Email:visa@peki.diplo.de (所有关于签证的问题)
Email:embassy@peki.diplo.de (一般普通的问题)
 
德国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座0311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 - 6590 7138(周一到周四下午13:30-16:30电话咨询)
传真:010 - 6590 7140 
Email:info@aps.org.cn  
网址: www.aps.org.cn
 
[ 温馨提示 ]
关于审核类型:
目前的审核程序分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已在德国的申请人/纯艺术类申请人/交流团组申请人/赴德攻读博士的申请人/奖学金获得者6种类型。如果申请人不确定应该属于那种类型,可以先同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联系。更多信息请点击这里
语言签证有两种:一种是审核通过后,向审核部递交的“语言加留学签证”,即先到德国读语言再读大学,此签证可以在德国直接申请大学,无需更改签证。另外一种是没经过审核部的“纯语言签证(即强化语言班签证)”,是不能在德国换成“留学签证”的。这时就需要申请人回国参加审核部的审核面试,取得证书后再申请德国大学。所以,申请人可以先在国内审核后再去德国;
赴德国攻读博士或者博士以上学位的申请人或奖学金生,需要先同德国大学或科研机构确认是否需要通过审核部审核。如果不需要审核,可以直接到德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读博申请人需出示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原件。如果德国大学要求审核,攻读博士或者博士以上学位的申请人可以按“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准备材料,材料中应含邀请信的复印件;奖学金生可凭奖学金证明向审核部咨询办理事宜;详情请点击这里
关于审核材料:
如果申请人小学和初中毕业证书丢了,可以让原学校出具证明,需要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该校学习,负责人签字,盖学校章并注明联系电话。此证明需递交原件,不用公证;也可用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代替,但证书上要写清楚为九年义务教育;
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学位证书,需要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没有获得学位的原因;
通常审核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证明的翻译公证件,但是有些学校可以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盖有学校公章的证明。比如,学校将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在读证明或者成绩单复印后并翻译,盖上学校的红章或者钢印,再由学校用专用的信封密封。也有些学校有专门的格式证明。此类证明都可以等同于翻译公证件,无须公证,但审核后不退还;
申请人提供的德语或者英语语言证明(四、六级证书、托福成绩、GRE或者TestDaF等等)只需复印件,无需公证。如果申请人的德语是自学的,可以自己手写一份声明,估算一下大概学习了多少学时,相当于什么水平,再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关于审核时间:
对于一般国内的申请人,如果材料和汇款没有问题的话,从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到最后收到证书大约需要6-8周的时间。其中,材料审核需要4周左右,之后通知1-2周后参加审核面谈,面谈通过后1-2周内会收到审核证书。申请人可以合理计划申请大学的时间。如果所寄材料超过2个月还没有任何消息,申请人可以发邮件或传真(010-65907140)或到审核部前台查询一下。传真上需说明情况,注明申请人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联系电话等);
面谈没有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在首次面谈三个月以后通过传真或E-mail方式申请二次面谈。申请后,一般会在1-2周之内重新安排面谈时间。申请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需通过银行将1000元人民币再次面谈费用汇款到北京审核部,并在考试当天将汇款收据原件交给工作人员;
如果手上持有德国大学或者语言学院的考试邀请函,申请人可以发传真到010-65907140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有开学时间的通知书或者邀请函。审核部会根据申请人的开学时间和个人愿望酌情提前安排面谈时间。
关于面谈:
面谈时,申请人必须带上身份证或护照,如补考则还需带上1000元人民币补考费的银行汇款收据原件。此外还可以带笔、尺以及字典(字典仅限使用印刷字典,电子字典不准使用);
面谈语言为英语或者德语,申请人可以自己选择,并在审核申请表上注明所选的面谈语言。如果申请人选择了德语面谈,但个别专业词汇只知道英语的表达方式,也可以使用英语;审核证书上的面试语种并不代表申请人的语言水平。审核证书只对说得最好、一般来说也是面谈时主要使用的语种给予证明“面谈主要是用英语进行”这一说明,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也讲过德语;
面谈分为几个步骤:面谈开始前申请人有一个为时20分钟的书面准备部分,内容依据申请人成绩单所列的课程。申请人可以归纳以前所学过的知识,把要点归纳出来或者组成完整的句子写下来。在接下来的面谈中,申请人在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可以把关于这些题目的想法表述给考官。之后考官还会问申请人一些其他所学过的知识。申请人虽然不必将学过的知识全部忆述出来,但仍需要证明以前确实学习过这些知识。审核面谈不涉及将要到德国学习的专业,而只涉及申请人在国内所学的知识。在进行面试准备时,申请人需要重新复习大学成绩单所列课程,尤其是最后几个学期;
一般情况下,面谈后两周,审核部将通过挂号信形式寄出审核结果,遇节假日将顺延。如果面谈通过,申请人将收到一式10份的审核证书;如果面谈没有通过,申请人也将收到书面通知函告知面试失败的原因。面谈后两周之内,申请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询问面谈结果(包括亲自在前台咨询、电话询问和任何书面形式的询问)。
更多信息请点击这里
 
[ 德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 ]
                    

    友情链接: 许昌人才网    颍川弦歌    许昌hao123    许昌外国语学院    汉魏网   许昌网站推广   许昌旅游资讯网

 
  咨询电话:0374-2629919   2624919 校长热线:0374-3311277 传真:0374-3311727 石岩外语QQ群:21983797   邮箱:info@rockintel.com
  地址:许昌市建设路296号(春秋广场棉麻公司三楼)  MSN:mryanshiwei@hotmail.com   
  豫ICP备09044570号